跳转到正文内容

男子因敬酒遭拒绝踹死邻桌客人

  本报讯 (记者 李洁) 因朋友敬酒与他人发生争执,七里河男子章林一脚踹向对方的肚子,致使对方从楼梯上滚下摔死。兰州中院近日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章林有期徒刑10年,赔偿死者家属26万余元。

  2010年11月4日晚,章林和朋友安喜明在长征剧院一酒吧内喝酒。其间,安喜明端起酒杯给邻桌不相识的张某和王某敬酒,遭拒后感到遭到羞辱的安喜明起身欲向打算离开的张某和王某讨说法。争吵中昏睡一旁的章林突然起身朝张某的肚子一脚踹去,张某从楼梯上滚下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更多关于 故意伤害罪 敬酒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